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家文创实验区文化企业信用及融资服务工作意见
2019-07-24 334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文创实验区文化企业信用及融资服务工作,落实信促会“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合作服务机构的协同和联系,深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结合前期工作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如下:
一、信用服务工作
(一)各合作信用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信促会开展会员发展工作,依据信促会提供的企业名单联络目标企业或自主联系企业开展业务,完成企业被动征信报告,并邀请企业加入信促会。信促会秘书处将积极做好协调推进工作,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征信报告,联系企业入会并交纳会费的,按照每份征信报告3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征信工作补贴。
(二)各合作信用服务机构应高度重视文创实验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业务投入力度,指派专人与信促会秘书处保持紧密联系,主动走访文创园区及文化企业,积极参与信促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各信用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信促会信息统计工作,于每月15日前向信促会报送上一个月份开展实验区文化企业征信评级业务统计信息,并将已完成的信用报告按要求上传录入到实验区企业征信大数据平台系统/。
(四)信用促进会秘书处将依据各合作信用服务机构协助信促会发展会员的工作成效,将会员企业年检时所需信用报告业务及其他资源分配相关机构,以鼓励其更好地开展会员企业信用服务。
(五)各信用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银行及担保机构开展实验区文化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主动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并对被评级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向相关银行和担保机构及时提示被评级企业信用风险。
二、融资服务工作
(一)各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应根据文创实验区文化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结合各自业务特色,创新文化企业融资产品和服务项目。在受理企业融资申请时,主动要求企业提交实验区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并作为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参考。
(二)各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应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力度,积极走访文创园区及文化企业,积极参与信促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信促会秘书处将定期组织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以参与实验区信用大讲堂、融资推介会和专题讲座沙龙等形式,深入各文创园区开展政策宣讲和融资推介活动,组织企业走访调研,帮助合作机构开拓业务市场,深入推进小微文化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四)各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在开展企业融资服务业务活动中,应积极协助信促会发展企业会员,积极推荐现有客户企业和新开发的客户企业加入信促会。
(五)信用促进会秘书处将依据各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协助信促会发展会员的工作成效,优先将会员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及其他资源提供给相关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以鼓励相关机构更好地开展会员企业融资服务。
(六)各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应积极配合信促会的信息统计工作,于每月初完成朝阳区文化产业贷款/在保项目统计工作。
(七)各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应主动与相关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在条件成熟时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将小微文化企融资的部分贷后和保后管理工作委托给相关信用服务机构,以利于提升风险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扩大小微文化企业融资服务的规模和覆盖面。
朝阳文创信促会
2019年7月12日